泓泰

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

admin
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-第1张-游戏相关-泓泰

前言:

如今大家对“水域安全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制度【dù】”都比较关切,大家都想要学习一些【xiē】“水域安全管理制度”的相关知识。那么小编也在【zài】网【wǎng】摘上【shàng】搜集了一些有关“水【shuǐ】域安【ān】全【quán】管理【lǐ】制度””的相关资【zī】讯,希望大家能喜欢,朋友们【men】一起来【lái】学习一下【xià】吧!

【来源:铜仁市农业农村局_农业农村管理】

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(试行)

为【wéi】规范管理【lǐ】我【wǒ】市长江流域天【tiān】然【rán】水域垂钓行【háng】为,保护水生生物资源,根【gēn】据《中【zhōng】华人民共【gòng】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《中华人【rén】民共和国渔业法【fǎ】》《长江水【shuǐ】生生物【wù】保护管理【lǐ】规定》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【liú】域渔政监督管理【lǐ】办公室关于【yú】加强和规【guī】范长江流域垂钓管【guǎn】理【lǐ】工作的通知【zhī】》《贵州省【shěng】农业农村【cūn】厅关于规【guī】范贵州省长江【jiāng】流域天【tiān】然水【shuǐ】域垂钓【diào】管理的通告(试行)》等有【yǒu】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【běn】办法。

第【dì】一条本办法【fǎ】适用于铜仁【rén】市【shì】长【zhǎng】江流域天然水域,任何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使【shǐ】用钓具【jù】、钓法、获取钓获【huò】物的【de】行为。

天然水域:指【zhǐ】池塘、稻田等人工建设【shè】的养殖水域以外,水体资【zī】源【yuán】天然形成,系全民和集体所有【yǒu】的【de】公共【gòng】自然水域。

第二条 禁钓区禁止垂钓,垂钓区只允许休闲垂钓。

禁钓区【qū】:包括水产种质资【zī】源保护区核心区,饮用【yòng】水源【yuán】地一【yī】级【jí】保护区和【hé】水生生物的产【chǎn】卵场、索饵场、洄游通道等重要栖息地,以及法律法规明确【què】规【guī】定禁止垂钓的【de】区域。

垂钓区:禁钓区以外的水域或【huò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【guǎn】部门划定的可以【yǐ】垂钓【diào】的区域【yù】。

休闲【xián】垂钓:指以【yǐ】不破【pò】坏渔业资源【yuán】为原则,以休闲娱乐为【wéi】目的,钓具、钓【diào】法和钓获物符合本【běn】办【bàn】法规定,钓获物不用【yòng】于交【jiāo】易【yì】获利的垂钓行为。

禁钓区和垂【chuí】钓区的具体【tǐ】范围【wéi】(河段的起止经纬【wěi】度、小地名等),由区(县)渔业【yè】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标识【shí】公布,并报【bào】市农业【yè】农村【cūn】局备案【àn】。

各(区)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在禁钓【diào】区设置【zhì】明显【xiǎn】标【biāo】识标牌,标明【míng】禁钓区【qū】范围。

第三【sān】条【tiáo】 在我市长【zhǎng】江流域天然【rán】水域进【jìn】行休闲垂钓的【de】公民、法人或其他【tā】组织应当遵守一人一杆一线一钩(单钩、钩尖【jiān】数量【liàng】不超过2个)的规定【dìng】。

第四条 在垂钓中禁止下列行为:

(一)使用农业农村部和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禁用钓具;

(二)使用探鱼设备、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;

(三)使【shǐ】用【yòng】含有【yǒu】毒有害物质【zhì】的钓饵【ěr】、窝料、添【tiān】加剂以及泥鳅【qiū】、虾、螺【luó】类、野生蚯蚓等活体生物作为饵料进行垂钓;

(四)使用船艇、排筏、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;

(五)使用单【dān】钩钩宽超过【guò】1.6厘米的鱼钩(钩宽是指【zhǐ】钩尖到钩【gōu】柄的最小【xiǎo】距离);

(六)在天然水域中构筑设置固定钓位;

(七)法律法规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垂钓行为。

第五条 钓获【huò】国家或省级重点保【bǎo】护水生野生动物的,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。若【ruò】发现重点【diǎn】保护【hù】水【shuǐ】生【shēng】野【yě】生动物【wù】有【yǒu】明显外【wài】伤,应【yīng】及时报告属地【dì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,开展收容救护工作。

第六条 垂【chuí】钓【diào】者每人【rén】每天垂钓期【qī】间,留【liú】取【qǔ】的钓获物总量【liàng】不得【dé】超过2.5千克,超出部分应当立【lì】即放回原水体。钓获单尾(只)重量超过2.5千克的【de】,可以留【liú】取【qǔ】1尾(只【zhī】),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。

禁【jìn】止【zhǐ】丢弃【qì】、分散、隐【yǐn】藏应【yīng】当立即【jí】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。禁止收购【gòu】、销售钓获物及其制品。

列入《中国外【wài】来入侵物种名单【dān】》《重【chóng】点管理外来入侵【qīn】物种名【míng】录【lù】》的种类【lèi】不纳入钓【diào】获物管【guǎn】理,不再放入【rù】原水体。我市常见的【de】外来入侵物种有【yǒu】:罗非鱼、大口【kǒu】黑鲈(加州【zhōu】鲈)、太阳鱼等。

第七条 铜仁市【shì】农业【yè】农村局负责指导区(县【xiàn】)渔业行政【zhèng】主【zhǔ】管部门对长江流【liú】域天然水域休闲垂钓管理的【de】工作。

第八【bā】条【tiáo】 各【gè】区(县)渔【yú】业行政【zhèng】主管部【bù】门可在本办【bàn】法基础上,结【jié】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休闲【xián】垂【chuí】钓管【guǎn】理制度,会同有【yǒu】关部门加强长【zhǎng】江流域【yù】天然水域休【xiū】闲【xián】垂钓的管理,依法查处违规【guī】垂钓行为。同时引导垂钓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【guān】规定,鼓励推进垂钓人员实【shí】名【míng】登记。

第九条 铜仁市辖区内依法登【dēng】记注册的垂【chuí】钓组织应当发挥行业引领作用,强化行【háng】业【yè】自律自治、相互【hù】监督【dū】,对垂钓人【rén】员进【jìn】行文【wén】明垂钓教【jiāo】育,规范垂钓【diào】行为【wéi】。

第十【shí】条【tiáo】 在铜【tóng】仁市【shì】长江流域天然水【shuǐ】域举办团体性垂钓活动,主办单位应【yīng】当提前10个工作【zuò】日向举办地所在区(县【xiàn】)渔【yú】业行政主管【guǎn】部门报告【gào】活动时间、地点、参【cān】加人数【shù】、使用方法【fǎ】和钓获物种【zhǒng】类【lèi】等【děng】事项。活动【dòng】举办时,所在区(县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现场监督检查。

第十一条【tiáo】 垂钓【diào】人员应【yīng】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,履行保护水【shuǐ】生【shēng】生物资源和生态【tài】环境的义务,配合监【jiān】督检【jiǎn】查,做到安【ān】全垂钓【diào】、生【shēng】态垂钓、文明垂钓。

第十二条 违反【fǎn】本办【bàn】法【fǎ】或【huò】者相关【guān】法律法规进【jìn】行垂钓的,县级以上渔【yú】业【yè】行政主管【guǎn】部门及其渔政执法机构应当根【gēn】据《中【zhōng】华【huá】人民共【gòng】和国【guó】渔业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【hé】国长江保【bǎo】护法》和《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【guī】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【fá】。构【gòu】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【sòng】司法【fǎ】机关进行【háng】查处。

第十【shí】三条 违【wéi】反【fǎn】本办法规定,钓获国家、省【shěng】级重点保【bǎo】护水生野生动物,拒不放回原水【shuǐ】体的,按【àn】照【zhào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。构成犯罪【zuì】的,依【yī】法【fǎ】移【yí】送司法【fǎ】机【jī】关【guān】进行查处【chù】。

第十四条 需以垂钓方式在【zài】禁【jìn】钓【diào】区【qū】开展科研教学【xué】、调查监测【cè】、探捕的,须按【àn】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进【jìn】行审批【pī】。

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铜仁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【liù】条【tiáo】 本办【bàn】法自9-21起实施。施行期间如遇【yù】国【guó】家【jiā】、省【shěng】政策调【diào】整,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,并适时修订完善。

声明:此文版【bǎn】权归【guī】原作【zuò】者所有,若有来【lái】源错误或者【zhě】侵犯您的【de】合法权益【yì】,您可通过邮【yóu】箱与我【wǒ】们取得【dé】联系,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。邮箱地址:jpbl@jp.jiupainews.com

标签: #水域安全管理制度